张亚男老师

亚欧部经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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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国外留学6年时间,自己独立申请到巴黎八大的经济本科专业和法国IPAG高等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专业,获得法语DALF C1 等级,期间也帮助很多留学生申请到法国大学,归国后,投入留学行业,从事留学行业长达3年,帮助数十位学生完成了自己的梦想,自己曾在顶级的留学机构从事欧洲主管以及资深顾问,自己的强项,对法国,意大利,爱尔兰, 西班牙,韩国等各国大学申请具备了丰富的申请及咨询经验。善于挖掘学生背景,洞悉学生的需求,并给与学生最精确独到地选校及职业定位。不忘初心,认真负责,严谨,耐心,用专业赢得客户的信任,并帮助无数想要超越自己的学生实现奇迹。[详细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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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国留学签证办理相关法律条文介绍

2018-04-19 17:18:35

  下面为大家带来德国留学签证办理相关法律条文,希望对出国留学的同学有所帮助。

  根据德国法律规定,领事馆只有发放入境签证的权利,一旦涉及到在德国留学居留超过3个月的居留许可,则必须经过当地外国人管理局同意,才可发放入境签证,这就是为什么使馆要将大家的材料寄往德国,而签证要等至少三周才发的原因。要知道,德国人办事是根据法律办的。在这还有个问题,因为使馆是属外交部,而外国人管理局是内政部的事,这样一来在法律上就有矛盾,也就是说如果出问题将由谁来承担的问题。为解决这个问题,法律规定,在使馆递交申请人签证材料三周后(该3周为外办处理材料时间),如果外办没有给使馆一个明确的答复,是批准还是拒绝,则该发放签证的权利由使馆负责,这就是签证上加注的Scheigfristvrfahren的来由。也就是说,如果你被拒绝签证,则有可能是因为使馆的原因,因为使馆认为你不符合条件,而并不是当地外办的原因,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当地外办的拒绝。明白使馆处理材料的过程,然后就可以根据有关部门的法律来判断使馆是否处理不当,当然在目前的情况下,使馆是不说明拒绝理由的。相关法律条文如下:

  如果外国人管理局在3周的默认期限和德国外交机构2个工作日内未作拒绝答复,则被认为同意发放,虽然如此,还必须注意入境条件,即拥有护照和足够的经济条件。 如果外国人管理局要求作补充审核时,则默认期限不被考虑。

  发放的签证有效期为3个月。外国人管理局应清楚,该签证不是一个在联邦地区的短期居留。它可在外国人管理局被延长6个月,并被注明, 该大学申请者要在此期限内入学,或参加一个为大学学习而准备的语言班,或大学预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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